川卫办发〔2011〕386号
各市州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培养合格临床医师的必经途径。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我省民族地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滞后,临床医师队伍的培养和建设急待加强。为加快推进民族地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建设一支满足民族地区需求的临床医师队伍,请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扩大培训对象
2011年起,凡在我省三州十县两区的民族自治县及民族待遇县(包括:甘孜、阿坝、凉山三州各县;乐山市峨边县、马边县、金口河区;攀枝花市米易县、盐边县、仁和区;绵阳市平武县、北川县;雅安市石棉县、汉源县、宝兴县;宜宾市兴文县,以下简称民族地区)公立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包括编内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具备大学专科(含成人教育)及以上学历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学历规定的临床医师,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为3年。民族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大学专科及以上临床医师培训结业前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方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
二、加强培训基地建设
支持民族地区符合条件的三级乙等综合医院申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鼓励民族地区符合条件的县级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与对口帮扶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联合申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承担对口帮扶任务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要积极支持帮扶对象在教学体系、师资队伍、培训硬件等方面的基础建设。
三、优先录取培训
内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培训基地招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时,在满足培训基地基本招录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招录民族地区公立医疗机构临床医师。
四、加强协调配合
民族地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落实培训指标,积极主动做好与内地相关市州卫生局和培训基地医院联系,推进本地临床医师的培养工作。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