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厅关于申报四川省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的通知
川卫办发〔2007〕483号
各市、州卫生局、三级医院:
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07〕5 号)和《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标准》,结合四川省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四川省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自评标准。现将申报四川省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基地认定原则
以单位自评为主,省毕教委组织专家现场核实为辅进行认定。通过对基地医院的综合评定,由省毕教委确定培训基地总招生规模。
二、培训基地规划
原则上每个市、州(除甘孜、阿坝外)应创造条件,建立培训基地。基地成熟一家批准一家。
三、各市、州卫生局应加强对专科医师培训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工作。积极协调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创造条件联合申报培训基地,解决联合申报培训基地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制定本地二级以上医院现有
住院医师的送培计划,确保送培计划有效落实。解决培训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向省毕教委反馈。
四、申报材料
(一)医院成立专科医师培训指导委员会文件。
(二)医院申报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一览表。
(三)四川省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申报表。
(四)四川省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自评表(试行)。
(五)基地培训计划。
(六)联合申报的,提交联合协议书(复印件)。
请各专科培训基地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由医院汇总后上报省毕教委。
申报表和自评表通过四川省卫生厅网站,进入“科教处”栏目,从“科教文件”中下载,网址:www.scwst。gov。cn。或四川医学网站,进入“四川医师协会”栏目,从“信息公告”中下载,网址:www.scyx。org。cn。
联系人:省卫生厅科教处:杨庆(Email:yangqing08@163。com) 电 话:(028)86135349
四川省医师协会:马海东(Email:mhd123@tom。com) 电 话:(028)86134105
联系地址:成都市文庙西街80号(邮编:610041)
附件:1.医院申报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一览表
2.四川省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申报表
3.四川省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自评表(试行)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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