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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201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员会 更新:2013/8/27 字体: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坪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市属各公立医院,各社会办医院: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必修课统考成绩发放和合格证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1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按照《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累计积分达到350分(硕士毕业生190分)以上;

  (二)各项考核成绩合格,主要包括以下几项考核:

  1.公共必修课全省统考:硕士研究生专业理论成绩合格,其他人员三门课程成绩均合格;

  2.第二阶段全市统考:临床基本技能和临床思维能力考核以及专业外语考核合格。

  以上考试成绩单,请于8月23日至8月28日到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305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领取。

  (三)如果出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以下简称“规培学员”)所在单位为非住院医师培训基地的情况,则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报: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外送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住院医师培训基地培训1年以上(需提供培训登记资料);

  2.规培学员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培训基地进修累计1年以上(需提供进修单位证明或证书)。

  二、申报程序

  (一)规培学员本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资料,包括:

  1.《深圳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申领表》(见附件1,原件1份);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手册》(或《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册》)(原件经现场审核后退回);

  3. 《广东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项目及标准积分表》(见附件2,复印件1份,需写上姓名并加盖公章);

  4.毕业证(复印件1份);

  5.公共课统考成绩单(复印件1份);

  6.深圳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考核成绩单(复印件1份);

  7.深圳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外语考核成绩单(复印件1份);

  8.医师执业注册证(复印件1份)。

  (二)所在单位初审。

  1.审核规培学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并在《深圳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申领表》上出具意见。

  2.将符合条件的规培学员资料连同《2013年深圳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报批表》(见附件3,以Excel表列出,交纸质及电子版)于2013年8月30日前上报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联系人:许海涛,联系电话:25162264,地址:罗湖区田贝一路21号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305室住院医师培训管理办公室。E-mail:szyxpx107@163。com。)

  (三)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负责审核各单位申报材料,审核合格者报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审核,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审核合格者,上报省卫生厅,审核不合格者将不予申报。

  三、其他事项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申报工作。对提供虚假材料者,将上报省卫生厅并取消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申领资格,并将追究其所在单位的责任。

  附件:1:深圳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申领表  点击下载
     2:广东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项目及标准积分表  点击下载
     3:2012年深圳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报批表  点击下载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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