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万丰医院:
你院提交的关于变更执业地址门牌号及增设麻醉科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委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的执业地址(原址)门牌号由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路变更为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路11号。
二、同意你院增设麻醉科。
三、请你院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我委办理变更登记注册。
此复。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201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