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卫生局
关于批准“蒲江李明昂中医诊所”执业登记的
公 告
经蒲江县卫生局批准,报成都市卫生局备案,同意按照下列事项核准登记,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名 称:蒲江李明昂中医诊所
类 别:中医诊所
选 址:蒲江县鹤山镇盐井沟5条街16号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中医(中医内科、中医儿科、中医妇科、针灸理疗)
法定代表人:李明昂
注册资金:10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