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卫办医【2013】6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条件组织申报工作,并于9月6日前将材料交至鼓楼区卫生局(中山北路540号714室),逾期不候。对审核合格的,由区卫生局统一将材料上报至南京市卫生局。
联系电话:89669133
附件:《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卫办医【2013】64号)(相关附件及电子表格请从省厅网站下载http://www.jswst。gov。cn/gb/jsswst/gzdt/bmdt/yzgl/userobject1ai33028.html)
南京市鼓楼区卫生局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