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卫生局文件
酒市卫字[2009]44号
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确保国家医学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及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和省卫生厅2009年度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务会议精神,现就酒泉考点2009年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今年医师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09年2月20日-3月22日,报名网址: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www.med126.com/wsj/)。网上报名成功后,由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有关单位统一将报名材料收齐于2009年3月23日-4月15日到市卫生局医政科进行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确认。全部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及复印件(部队考生需提交军官证及复印件),提交户籍证明的,须在证明上粘贴本人
照片并加盖派出所公章;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第三次(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除需提供原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外,还应提供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培训6个月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出具合格证明仅限于乡镇级以上医疗机构、疾控、妇幼、卫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市卫生局批准备案的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其它一切不设床位的机构、个体机构均不得出具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提交的复印件全部用A4纸,并装订整齐。
8、为保证报名系统的稳定性,网上报名所需照片由考生本人在报名时上传,照片标准为小二寸彩色数码照片。
三、时间安排
口腔、公卫类实践技能考试于7月4日至5日进行,其它类别实践技能考试于7月1日—15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医学综合笔试按照全国统一考试时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为2009年9月12日、13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为2009年9月12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四、具体要求
(一)各县(市、区)卫生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执业医师考试的报名工作,自觉维护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每个环节都做到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确保本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继续落实谁签字、谁盖章、谁负责的原则。不得在报名工作中弄虚作假。
(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继续按照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妇幼卫生专业毕业的考生,可根据其现在从事的岗位选择报考临床或公共卫生类别。
(三)各县(市、区)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将报名资料务于4月15日前报市卫生局医政科(各单位上报时间见附件1),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信息确认者,网上报名无效。
(四)2008年考试通过的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已开始下发,请各单位派人到市卫生局医政科领取,同时请将考试通过人员办理医师资格证及医师执业证的材料于4月20日前一并上报。提交材料如下: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二份);
2、小二寸照片2张(必须提交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不包括表内粘贴的)。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市卫生局医政科联系。
联系人:杨春玲 联系电话:2655972
附件: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4、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备注: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4、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