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卫发〔2012〕236号
柞水县卫生局
关于做好2012年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
教育工作的通知
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中心卫生院、镇卫生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进一步继续做好卫生系统专业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工作,根据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柞政人社发(2012)27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公共科目。主要内容以全省统一安排的公共科目培训,即《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定价28.00元)。
2、专业科目:①卫生部2012年元月颁发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②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2版);③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药物制度中分层级的《临床基本药物目录》;⑤中医适宜应用技术;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知识;⑦《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为学习内容。
三、培训的组织及形式
为减轻专业技术人员经济负担,切实做到工作、培训两不误,方便大家学习,2012年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采取在单位自学并记笔记、撰写论文一篇及集中组织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专业科目培训采取以单位自行组织的培训、辅导、日常自学、考核等形式,重在熟练掌握运用相关规范、标准、要求,以达到提高业务知识水平、技术能力、实践操作能力,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优质、价廉、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为目的,要将业务培训的效果与季度、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相挂钩。
四、培训的时间安排及学时的核定
2012年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内容的培训时间,定为2012年11月5日至12月5日,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合格成绩核定均为40学时。公共科目教材每本28元,每人一册。专业科目《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2版)由各单位从卫生部网站下载印发到参训人员,专业科目的其他内容以卫生局、合疗办下发的文件为准。购置或需要更换继续教育学分证书的交工本费;公共科目教材及学分证书由卫生局到县人社局统一办理。各单位在卫生局领取。
五、考试时间
公共科目考试由县人社局统一命题,由卫生局组织,各单位安排集中考试。考试结束后,各单位统一将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人员纸质名单(含电子版名单)、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册、论文、自学笔记,继续教育学分证书在12月7日前交县卫生局人事股审核,审核过关后,统一交县人社局专技股,核验继续教育学时,作为2012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的依据。
六、培训要求
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培训,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执业再注册的重要条件。各单位接通知后,应于10月23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县卫生局,便于卫生局统一到县人社局购置公共科目教材,保证人手一册。卫生局已将继续教育列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的内容。对不参加报名学习、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一律不许参加评职、聘任,不补办继续教育相关手续。由此而造成的后果将由其自行负责。
2、各单位要重视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务必迅速安排专人办公,逐一通知到单位员工,并建立严格的培训记录档案(本人签字)。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做好笔记,撰写论文,按时参加考试,确保今年的培训如期完成。
3、继续教育培训,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单位组织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二是坚持理论学习与集体讨论相结合;三是坚持岗位职责与任务落实相结合;四是学习效果与动态考核相结合,达到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服务能力目的。
附:201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名单。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卫生 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 安排 通知
抄送:商洛市卫生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相关股室。
柞水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10月21日印发
共印25份
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培训人员名单
填报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身份 | 职称 名称 | 取得时间 | 学历 | 联系电话 | 公共科目成绩 | 专业科目成绩 |
第一学历及专业 | 最高学历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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