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3年18号公告和《咸阳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咸政卫发[2013]39号)精神,现将2013年我县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1、严格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3版)》(卫医发[2006]125号)文件规定执行。
2、港、澳、台居民、外籍人员和获得国外医学学历的中国大陆居民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按照卫医发[2010]248号、卫医发[2001]249号、卫医发[2001]249号、卫医发[2002]52号、卫办医发[2008]64号、卫办医发[2008]67号、卫医函[2008]223号、卫办医函[2008]179号、国医考函[2008]42号、陕卫医发[2007]139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考生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程序
全国网上报名统一时间:2013年2月27日—3月15日24时。
②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期间上传
照片,考点在资格审核时对考生自行上传的照片进行认定或重新采集。
③网报成功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试用(执业)期考试合格证明原件,考生自行上传照片后,还应携带与上传照片同一底版的小2村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确认。未经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无效。
2、考生资格审核
报名及资格审核3月22日截止。
三、实践技能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13年7月1日—7月15日。
四、医学综合笔试
全国医学综合笔试统一考试时间为9月14日—9月15日(助理医师为9月14日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