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北京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北京考区2013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京卫人交字〔2013〕5号)要求,为确保我区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3年3月28日至4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二)地点:昌平区卫生局三楼医政科。
二、现场审核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份(申报人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的,请在该表中“工作单位名称”一栏加盖单位公章;若申报人人事档案不在用人单位,需同时在“工作单位名称”一栏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和人事专用章)。
(二)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毕业证书遗失的应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必要时应提交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
(四)考生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既《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站直接下载填写)。
(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A4纸复印件(军队医疗机构除外)。
(六)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除携带以上证件外,还需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
(七)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八)两张二寸白底正面6个月内免冠证件照片(与网上报名上传个人jpg格式照片相一致)。
三、收费标准
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3〕1456号)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报考级别 |
报考类别 |
收费(元) |
执业医师 |
临床(含公共卫生) |
310元/人 |
口腔(120) |
410元/人 | |
中医(含中西医结合) |
392元/人 | |
传统医学师承和 确有专长人员 |
220元/人 | |
执业助理 医师 |
临床(含公共卫生) |
290元/人 |
口腔 |
390元/人 | |
中医(含中西医结合) |
372元/人 | |
传统医学师承和 确有专长人员 |
200元/人 |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请各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考试报名工作,将现场审核所需材料收集齐全,统一报我局进行现场审核。
(二)昌平区卫生局负责昌平区考点考生现场审核工作,并接受北京市医考办对考生报考资格复审,考生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信息应真实有效,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及错误信息,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实践技能和综合笔试考试信息、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http://www.nmec。org。cn/)网站查询。实践技能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综合笔试。
(四)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和医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由昌平区卫生局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