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卫疾控〔2013〕303号
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同心县、海原县卫生局、教育局,自治区疾控中心: 为了评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水平,根据原卫生部、教育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试行)》(卫办疾控发〔2012〕65号)要求,按照中国疾控中心《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技术方案的通知》(中疾控社发[2013]193号),制定了《宁夏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附件:宁夏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实施方案
201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