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
现将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成绩单及合格人员成绩册发给你们。请以《合格人员成绩册》的排序为准,排列本地区考生报名表和照片以备办理医师资格证书。要求核准合格考生人数,认真核对报名表签字盖章及考区复审签字是否完整,照片应符合要求。办证时将合格人员的报名表全部上报,经自治区卫生厅审核盖章后发放证书。
各盟市要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催缴医师资格考试费的通知》(内卫医字〔2008〕924号)缴纳考试费,同时缴纳本次办理资格证书费,未缴纳以上费用不予发放证书。办理证书时间另行通知。
卫生厅上缴财政非税收入帐号、开户行:
收款人名称: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帐号:0602005729024908738
开户行:工行内蒙古政府后街分理处
用途注明:医师考试费、医师资格认定费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