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卫生局:
你局《关于对“锡林郭勒现代妇产医院”进行执业登记的请示》(锡卫发〔2010〕133号)收悉。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贯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若干意见的报告的通知》(内政办发〔1995〕70号)的要求和规定,我厅组织人员对你局上报的锡林郭勒现代妇产医院执业登记的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按照卫生部妇产医院基本标准的要求,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现场检查。根据验收结果和有关要求,经研究同意锡林郭勒现代妇产医院进行执业登记,并按照以下事项进行执业许可:
1.机构性质:民营营利性医疗机构
2.机构名称:锡林郭勒现代妇产医院
3.法定代表人:张 强
4.主要负责人:蒋世镇
5.机构地址:锡林浩特市那达慕大街53号
6.床位编制:60张
7.诊疗科目:妇科、产科(爱婴区及高危产科)、围产监护室、新生儿科、麻醉科、计划生育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产内科、医学美容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的实际,你局要按照属地和全行业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医疗质量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将年度校验情况及时上报自治区卫生厅。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抄送: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