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2009年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2011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医师资格考试是医务人员准入的关键环节,关系到医师队伍建设、医学科学事业的发展和医疗安全。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是卫生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实践技能考试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做好医师资格考试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机制。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和盟市卫生行政部门分别负责考区、考点医师资格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作为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各级卫生行政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医政管理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
二、严格安全保密工作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环节多,涉及人员多。因此,要特别强化各级考试工作者的保密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各级卫生部门和考试机构要根据《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对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试卷运输、保管以及交接等每一个工作环节的管理与监控。切实做到安全保密组织到位,硬件设施配备到位,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人员选配、逐级检查责任到位,确保医师资格考试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三、严肃考风考纪
各地区要按照《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及《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和《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2009年版)》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考务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加强有关法律法规教育,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对违纪者要严肃查处。
四、规范实践技能考试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严格按照《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实践技能考试基地的管理,通过健全考试基地建立试卷保密管理、考官职责、执考要求、考官纪律、考试工作规程、考试成绩管理、考试监管与违规处理等方面制度,落实各类考务工作人员职责与责任,保证实践技能考试工作规范实施。
五、总结完善考务管理工作
在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各地区要对2011年度的考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找不足,推广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使考务管理工作不断得到完善,使管理水平不断得到提高。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