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在乌海市妇幼保健院成立自治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分中心的请示》(乌卫基妇〔2011〕509号)收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卫生厅于2011年10月29日,组织新生儿遗传代谢病专家和新生儿听力筛查专家,对乌海市妇幼保健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进行现场评估,现将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一、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自治区卫生厅同意乌海市妇幼保健院设立内蒙古自治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乌海分中心。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的实验室检测、阳性病例诊断和治疗。乌海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工作在组织设置、技术服务能力、规章制度、人员配备和设备配置等方面都基本具备分中心条件。
二、乌海市妇幼保健院目前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服务项目进展很快,能力不断提高,还需要在配备和培养新生儿听力诊断治疗技术人员、配置诊治用房和声场测试系统、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阳性病例确诊、治疗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提高。适时复审后,另行批复设立新生儿听力筛查分中心。
三、对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乌海分中心工作要求
1.要负责承担乌海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和阿拉善盟4个地区人群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的筛查组织管理,实验室检测、阳性病例确诊和治疗。
2.要建立管理组织机构。设立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公室,配备1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上述区域内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技术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分中心内部管理制度;掌握上述区域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转诊情况;负责收集、统计和分析覆盖区域内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工作信息,定期报告自治区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
3.负责组织覆盖区域内从事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技术人员的培训、技术指导、质量管理和相关的健康宣传教育。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每年应当接受卫生部临床检中心的质量监测和检查,并且成绩合格。
4.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的技术指导与质量管理。接受乌海市卫生局的监督管理,完成自治区卫生厅和乌海市卫生局交办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工作任务。
5.要继续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的设备装备水平,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养力度,扩大服务规模,确保医疗安全,不断增强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水平和指导能力。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抄送: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卫生局,乌海市妇幼保健院,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