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临河金氏中医肾病医院申请执业登记的请示》(巴卫字〔2011〕496号)收悉。
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关于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5〕50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院分级管理标准》、《中医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评分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在进行设置审批前公示无异议后,自治区卫生厅组织有关专家于2012年1月13日~14日进行了实地检查验收。根据验收结果,经研究,同意设置临河金氏中医肾病医院,并按照以下事项进行执业许可:
一、医疗机构名称:临河金氏中医肾病医院
二、医疗机构执业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解放街160号
三、医疗机构类别:中医专科医院
四、医疗机构经营形式:民营营利性医疗机构
五、医疗机构核定床位:80张
六、医疗机构诊疗科目:中医、中西医结合肾病、糖尿病、内、外科,急诊科、理疗科,检验科、影像科、功能科、放射科等。
七、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八、医疗机构法人代表:金伟
请你局按照相关规定,对其医疗服务、医疗质量安全等进行日常监管工作。鉴于医院为初期开诊,同意试运行一年。
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