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
为加强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培养,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在基层卫生服务工作中的作用,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2011年安排我区培训名额为100人。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统一要求,为做好培训工作,卫生厅制度了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1年项目实施范围
根据厅党组的统一部署,2011年项目重点完成医改试点地区呼伦贝尔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的蒙医中医全科医师转岗培训任务。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正在从事或即将从事蒙医中医医疗工作、尚未达到蒙医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要求的蒙医中医(助理)医师。名额分配见附件。
三、培训内容和时间
培训内容分为理论培训、临床培训、基层实践三部分(祥见《中医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大纲》)。培训时间1年。其中理论培训不少于1个月(160学时),临床培训不少于10个月,基层实践培训不少于1个月。全部培训内容在1—2年内完成。转岗理论培训教材可参照2009蒙医中医类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教材。
四、培训方式
结合本地区实际,采取按需分程、必修于选修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可采用集中、分段或远程式理论培训、科室轮转、基层实践等形式。
理论培训部分,学员可根据自己原有的基础、以及过去从事的专业和将来承担的工作内容,选择学习或申请免修部分内容。师资力量薄弱地区可以采取远程教学和视频课件授课。但临床技能培训和基层实践要按照《中医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大纲》《蒙医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大纲》的要求,必须在临床技能培训基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实践基地进行。
五、培训考核
转岗培训考核工作由自治区卫生厅蒙中医药管理局与项目盟市卫生局共同组织。考核内容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核两部分。考核全部合格者,由自治区卫生厅颁发《蒙医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申请注册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范围中的“全科医学专业”
六、有关要求
实施盟市卫生局要按照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蒙医中医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实施方案》要求,根据本地区工作实际,尽快制定本盟市基层蒙医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方案,确定培训基地,严格遴选培训对象,并根据当地实际合理确定遴选对象中的蒙医中医人员比例,尽快开展培训工作,并于2012年1月30日前将转岗培训实施方案及培训基地和遴选的蒙医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人员名单报卫生厅蒙中医管理局审核备案。
联 系 人:扎拉嘎呼 岳红娟
联系电话:0471—6944121
邮 箱:zlgh0471@163。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蒙医中医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实施方案
2.中医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大纲(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
3.蒙医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基临床地备案表
4.蒙医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践基地备案表
5.2011年蒙医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人员汇总表
6.2011年自治区蒙医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名额分配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