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为呼市第三医院执业医师霍瑞芳、王付变更注册范围的请示》(呼卫字〔2012〕171号 )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在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中执业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应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的要求由该执业医师的注册机关予以变更。
此复。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