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
你院《关于申请执业登记注册的请示》(内国蒙行字〔2012〕27号)收悉。
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关于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5〕50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民族医医院分级管理标准》、《民族医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卫生部关于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实行执业登记管理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通知》等相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自治区卫生厅组织有关专家于2012年9月15日进行了实地检查验收。根据验收结果,经研究,同意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按照以下事项进行执业登记:
一、医疗机构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
二、医疗机构执业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83号。
三、医疗机构类别:蒙医综合医院。
四、医疗机构经营形式: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五、医疗机构开放床位:800张。
六、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蒙医、蒙西医结合内、外、妇、儿科,蒙医整骨、血液、心身医学科,口腔、眼、耳鼻喉、皮肤、肿瘤、精神科,防保、康复、急诊、感染、血透、重症医学科,药剂科、麻醉、医学检验、影像、病理科等。
七、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八、医疗机构法人代表:乌兰
请你院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蒙医药特色优势建设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蒙医药综合医疗服务的需求。鉴于医院是在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医院扩建基础上开诊,同意试运行一年。
201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