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贵单位在我处获取的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采购妇幼保健巡回指导车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ZC2012-A11-4)的采购文件,经与采购人协商,作如下变更:
1.原采购文件中的第四章第二条技术参数与配置要求中“2.车型:2012款运动型多用途汽车SUV”后增加 “(2011年6月之后下线)”,“3.2轴距≥2640mm,3.4最小离地间隙:≥180mm(空载),3.5最小转弯直径:Φ≤10.80m”由重要参数变更为一般参数。
2.原采购文件中的第二章第二条招标文件中“6.3本次招标文件的质疑截止期为2012年8月16日”更正为“6.3本次招标文件的质疑截止期为2012年8月6日”。且“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条款相应变化。
其他事项不变,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采购文件的变更通知书》回执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送达的《关于自治区卫生厅采购妇幼保健巡回指导车项目采购文件的更正通知书》,我单位于 年 月 日收悉。
收件人:(签字、加盖公章)
二〇一二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