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
为做好2012年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工作,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卫生部《关于开展相约健康社区行活动的通知》精神,及时准确地向广大群众传播健康知识和健康理念,普及《健康66条》,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自治区卫生厅决定组建自治区级“健康教育巡讲专家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盟市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健康教育巡讲专家组”的组建工作。认真组织,严格审核,积极申报。
二、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评选推荐方案 (见附件1),采取组织推荐、民主推荐或自荐等形式,进行评选和考核。于11月5日前将健康教育巡讲专家推荐表(附件2)上报自治区卫生厅健康教育研究所。
三、全区健康教育巡讲专家由自治区卫生厅统一组织评选、认定和管理,并颁发聘任证书。
联 系 人:张兹钰、张显娟
联系电话:0471—6944636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路19号
邮政编码:010020
电子邮箱:973794126@QQ。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健康教育巡讲专家评选方案
2.内蒙古自治区健康教育巡讲专家推荐表
3.内蒙古自治区健康教育巡讲专家登记表
2012年10月31日
抄送:自治区健康教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