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
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补报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毕业专业代码的通知》(国医考发〔2009〕20号),我区补报代码和证书打印工作已完成。请接到通知后准备考生报名确认表、考生照片等有关材料办理医师资格证书,截止时间6月19日。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