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香港医师申请内地医师资格和执业注册中出具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问题的通知》(卫办国际发〔2009〕87号)转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九日
抄送: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