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对通辽华正眼科医院验收申请的报告》(通卫字〔2012〕531 号)收悉。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贯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若干意见的报告的通知》(内政办发〔1995〕70号)的要求和规定,我厅组织人员对你局上报的执业登记的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按照卫生部眼科医院基本标准的要求,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现场检查。根据验收结果和有关要求,经研究同意通辽市华正眼科医院进行执业登记,并按照以下事项进行执业许可:
1.机构性质:民营营利性医疗机构
2.机构名称:通辽华正眼科医院
3.法定代表人:郑华
4.主要负责人:郑华
5.机构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中心大街与东顺路交汇处
6.床位编制:120张
7.诊疗科目:眼预防保健科、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病、眼底病、眼外伤、屈光眼肌和肿瘤整形专科、眼视光学专业、眼部整形美容专业、内科门诊、中医科门诊、准分子激光中心、麻醉科、医学影像科。
8.医疗机构级别与类别:三级专科医院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的实际,你局要按照属地和全行业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该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医疗质量安全等日常监管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将年度校验情况及时上报自治区卫生厅。鉴于医院为初期开诊,同意试运行一年。
2013年2月22日
抄送: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通辽华正眼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