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自治区医学考试考务中心:
为加强贫困边远地区农村牧区卫生技术人才的培养和管理,卫生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1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盟市卫生局应及时通知辖区内的中等职业卫生技术学校从2010起停止卫生保健专业的招生工作,并严格按照卫生部《通知》要求和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2010年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开展农村医学专业的招生工作。同时,各盟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农村牧区卫生技术人才的实际需求,尽快确定本辖区内边远贫困地区乡镇苏木卫生院的名单,并于11月30日前报卫生厅医政处。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