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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助产(计划生育)技术人员考核换证工作的通知
来源:连云港市卫生局 更新:2013/9/18 字体:

连卫基妇〔2013〕43号

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云台山景区、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有关医疗保健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市助产(计划生育)技术监管,严格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准入管理,提高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意识,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助产(计划生育)技术人员考核换证工作的通知》(苏卫办社妇〔2013〕14号)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全市助产(计划生育)技术人员考核换证工作提出以下事项:

一、人员条件

㈠符合免考人员条件
根据《母婴保健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今年对从事助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免予考核:

  1、助产技术免试条件

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主管护师(主管助产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2010年市卫生局签发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⑵在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连续从事助产技术服务5年以上;

   ⑶近三年内无医疗事故。

  2、计划生育技术免试条件

⑴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2010年市卫生局签发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⑵在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连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5年以上;

 ⑶近三年内无医疗事故。

㈡符合考试人员条件

1、助产技术服务人员

⑴、2010年取得市卫生局签发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医师、护士(助产士)。

⑵、20112012年度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已经省辖市卫生局认可、在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助产技术服务,尚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

⑶、20112012年度大专以上临床医学学历或中专以上护理医学学历毕业(国家认可的)、尚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拟在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人员。

⑷在拟申请助产技术服务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助产技术相关工作(妇科、妇保门诊、护理等),计划从事助产技术服务,并符合上述1、2、3款中规定的其它条件的人员。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

2010年取得市卫生局签发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师。

⑵具有中专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并已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和医师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妇产科或外科临床工作3年以上,已经省辖市卫生局认可、在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尚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

⑶在拟申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妇产科或外科临床工作,计划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并符合上述1、2款中规定的其它条件的医生。

二、报名方法与时间

1、报名方法:符合助产(计划生育)技术考核换证条件的人员均通过计算机网上报名。

网址为:江苏省优生优育协会网站(http://www.jsysyy。com)。

请登陆该网站并进入江苏省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系统。

2、报名时间:9月20日开始,截止到9月30日18时。一旦信息提交则无法再修改。

  三、考核方法与内容

助产(计划生育)技术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核两部分。

1、实践技能考核:在省理论考试前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理论考试: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并采用网上理论考试的形式进行。时间为:11月23-24日。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及地点为准。

3、考核内容

⑴、理论考试:内容包括《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急重症识别与救治等相关专业知识。

理论考试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选题和多选题。

助产技术和计划生育分别考核,每人的试题不同,由计算机随机分配。

⑵、实践技能考核:只考核专业技能,形式包括病例分析和基本技能操作。

主要参考材料:《妇产科学》和《儿科学》(均为全国高等学校教材,第七版)、《产科急重症诊疗规范》(江苏省卫生厅编著),2010年版《妇幼保健机构医务人员“三基”训练复习题解》(临床分册)等资料中的相关内容。

四、提交纸质审核材料

㈠、考试/免试人员在完成网上报名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县区卫生局提交以下材料供现场审核用: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都需要复印。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医/护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医/护执业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2010年度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以助产机构为单位并按县区卫生局规定的时间集中提交县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机构考试/免试人员纸质材料以助产机构为单位直接报市卫生局),经现场审核后,复印件留下供网上审核和存档用,原件则当场交还提交人。(复印件留存至少3年)。有条件的县区卫生局可将原件扫描保存到计算机里。

㈡、审核时间(网上信息与纸质材料同时审核)

⑴、人员所在单位:10月10日18时前。

⑵、县区卫生局:10月20日18时前。

⑶、市卫生局:10月30日18时前。

完成参考/免试人员网上资格审核和相关信息统计汇总。

五、 其它事项

1、严格人员准入关。各县(区)卫生局、市直有关机构负责本辖区、本机构助产(计划生育)技术人员考核换证的宣传和人员资格审核等工作的组织实施,本着谁提交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好人员准入关,同时配合市卫生局做好实践技能考核工作。

 2、费用收取:根据苏价费函[1998]44号、苏财综[1998]36号文的收费标准,市卫生局收取每位参考人员报名与考核费用40元。

联系人:李华 电话:85820015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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