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卫生局
关于开展2011年度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县直各医疗机构,个体诊所:
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按照省卫生厅的统一安排,拟于12月开始为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办理护士执业证书及首次注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2011年12月16日----12月23日
二、受理范围
参加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且在我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计生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
三、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5张;
2、《护士执业证书申领表》2份(附件1);
3、申请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
4、申请人中、高等普通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学历证书原件;
5、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县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1份(附件2);
7、申请人所在医疗机构开具的临床实践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附件3);
8、申请人所在医疗机构开具的聘用证明(附件4);
9、《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附件5);
以上应提交资料均为电子版表格,并按照顺序排列,纸张规格一律使用A4纸,一人一袋(使用统一的档案袋),档案袋封面上标注姓名、工作单位。
四、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程序
1、县医院应将本单位符合执业注册条件的人员信息按照软件要求预录入信息系统中(录入时应进入信息系统中的“通过执业资格考试的首次注册”模块进行操作)。
2、其他各单位应于12月23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县卫生局医政股,集中审核录入。
五、工作要求
1、县医院要合理安排时间,指定专人负责,严格审核资质,按时上报人员信息。
2、提交材料中涉及单位签章的,均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各县单位有护士换证遗留问题,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提出申请,附需换证人员名单,并按照《安康市卫生局关于全市统一换发新版护士执业证书工作的通知》(安卫字〔2008〕407号)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统一报市局。
4 、附件在卫生局网站下载。
附件1:护士执业证书申领表
附件2: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附件3:临床实践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
附件4:医疗机构聘用在护士岗位证明
附件5: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