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现将《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关于报送2013年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和医疗事故鉴定信息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落实。
关于转发《关于报送2013年医疗质医学三基量安全事件和医疗事故鉴定信息的通知》的通知(正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