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卫生局关于2013年度护士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2013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业已公布,于近期为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办理护士执业证书及首次注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办证注册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申领表》(原件2份)及《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原件1份);
2、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
3、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取得的相应学历证书(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5、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
6、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
7、医疗单位临床实践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原件);
8、医疗机构聘用在护士岗位的有效证明(原件)。
1—6项由申请人向所在医疗机构提交,7—8项可由医疗机构统一出具。
二、办证注册流程及时间安排
1、信息录入及资料收集:2014年3月1日—3月15日
各医疗卫生机构收集汇总本单位护士办证注册材料,指定专人将拟办证人员信息录入本单位《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护士总数在30人以上的医疗机构必须使用软件管理,护士总医学三基数少于30人的医疗机构,可由县区卫生局组织统一录入)。办证材料整理齐全后,交由辖区卫生局审核。
2、县区级初审:2014年3月16日—3月31日
各县区卫生局组织初审本辖区人员办证资料,完成网上初审,制作花名册,报市卫生局审核。
3、市级审核:2014年4月1日:洛南、柞水;
2014年4月2日: 镇安、商南;
2014年4月3日:山阳、丹凤;
2014年4月4日:商州;
2014年4月5-8日:市直各单位。
市卫生局审核合格后,统一上报省卫生厅复审,通过人员颁发护士执业证书。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区卫生局及市直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办证注册工作,抽出专人负责审核、保管发证、注册档案,严密组织、严格审核,确保工作质量。
2、请各县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填写完善《护士执业证书申领表》,装订成册,与办证、注册人员花名册一并报市卫生局医政科。
3、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建立完善护士执业档案,在发证注册办理结束后,除省卫生行政部门需留存材料外,其余材料均由各医疗卫生机构纳入护士执业档案统一管理,护士需变更注册时,护士执业档案要及时移交新注册医疗机构管理。
www.med126.com/pharm/4、本次办证、注册工作将于2014年4月底前结束,请各县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核,逾期不再受理,后果自负。
5、发证、注册所需的各种表格均可从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ww.sxhealth。gov。cn)下载。
6、发证、注册工作以县区卫生局或市直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不接受个人申请。
商洛市卫生局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