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各相关考生:
参加2013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需申请办理《医师资格证书》的考生,请于2014年4月30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达州市卫生局医政与基本药物制度科。(联系人:王曙光;联系电话:2106067)
1、《申请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附件1)一份,贴照片并加盖单位公医学检验网章(骑缝);
2、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成绩单复印件;
4、彩色免冠小二寸证件照2张,与报考时使用的照片一致(其中一张贴在《申请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上,一张制证使用)。
附件:申请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
达州执业医师市卫生局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