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惠州市卫生事业单位见习医师公开招聘工作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工作已结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第139号)规定和《2013年惠州市卫生事业单位见习医师招聘公告》(惠市卫公招〔2013〕9号)要求,拟聘用的见习医师经公示无异议后,暂缓就业毕业生可凭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学位证书、身份证,到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2013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学位证书、身份证到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特此通知。 附: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联系方式
 执业兽医; 惠州市卫生局 2013年12月27日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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