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级医疗机构: 《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已颁布,并将于2014年8月1日施行。现将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卫医字[2014]99号)转发给你们,电子版已在石景山卫生信息网转发,请辖www.med126.com区各级医疗机构到此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www.med126.com,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201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