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
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关于开展2014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及延续注册的通知 》的要求,我局将于2014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对2014年度
执业护士资格审核注册、延续注册者及2013年首次注册的“护士执业证书(临时凭证)”换证的申请材料集中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首次注册
1、发证注册对象为2014年5月份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
2、提交材料及注册审核流程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
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卫医〔2008〕54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规定执行。
二、 延续注册
1、延续注册对象:《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为2014年12月31日之前的注册护士。
2、提交材料及注册流程按照《工作方案》的规定执行。
三、换证工作
2013年首次注册的护士可持有“护士执业证书(临时
凭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彩色小二寸
照片一张,换发新版《护士执业证书》。
请各单位根据要求做好本单位送审材料的初审工作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做好护士注册信息及《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汇总表》的电子信息录入工作,按规定时间将申请材料送常熟市卫生局医政科。
医政科联系电话:52308551
联系人:胡亚萍 张瑛
附件1: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汇总表
附件2: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及换证材料准备清单
常熟市卫生局
2014年11月5日
附件1:
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留存,另一份交省卫生厅审核留存。
附件2:
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及材料准备
一、护士首次注册材料准备
(材料均需用A4纸按以下顺序打印装订成册,需补充材料者一律附后)
1.申请人毕业证书原件
2.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2010年前及2010年提供成绩单原件)—成绩合格证明上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一致
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由各单位验原件交复印件)
4.成绩合格证明或成绩单复印件
5.申请人毕业证书复印件
6.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后打印)——外省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另2008年5月12号后入学的,毕业证为2年制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也需提供
8. 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 即合同(由各单位验原件交复印件)(合同若有填写岗位的,申请人需聘用在护理岗位)
9.《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10. 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详见苏卫医 [2008]54号文件;统一使用《江苏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11.《护士执业注册材料审核表》原件详见苏卫医 [2008]54号文—反订,有字面朝外
注:另交近期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一张 附在所有材料前面 所有复印件(由各单位验原件交复印件)盖执业单位红章
二、延续注册材料准备
(材料均需用A4纸按以下顺序打印装订成册,需补充材料者一律附后)
1.《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2.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统一使用《江苏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3.《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三、护士执业证书(临时凭证)材料准备
(材料均需用A4纸按以下顺序打印装订成册,需补充材料者一律附后)
1.2013年首次注册的护士执业证书(临时凭证)
注:另交近期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一张(附在所有材料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