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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医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公告
来源:北京卫生人才网 更新:2014/11/20 字体:
执业兽医

为做好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 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3]303号)要求,请本市各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在确定接收医学专业毕业生在本单位试用后,应于试用开始当年10 月31 日前组织填写本单位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并于2014年11月15 日前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纸质版(原件一式二份)及电子版一并报属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报备案时应同时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县(市、区)局汇总后,于2014年11月20日www.med126.com前报我局医政科。属于市卫生计生局备案的机构,请到清远大厦904报名备案,联系人:陈希雄,联系电话:3362045。

附件: 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

附件: 考点确认备案试用人员名单汇总表

附件: 粤卫办函303号--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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