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资格复审的组织:由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三、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11月2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四、资格复审地点: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楼四楼)。
五、资格复审的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六、资格复审内容及要求
1、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对其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时提交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核对,并确认其真实性(必须由考生本人持要求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审核)。考生本人须带齐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填写《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和《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
2、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便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自己是否为资格复审对象。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开始前3天向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人署名的《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濮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缩减招聘岗位计划数或需等额面试的,报经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时,须缩减招聘计划数以达到1:2的面试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特殊岗位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须经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资格复审递补情况由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3、岗位要求持有的相关资质(格)证书,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资格复审时只提供成绩未持有证书的考生视为资格不符,复审不予通过。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学位证及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学位证等各类证书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4、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网上查询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5、资格复审结束后,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七、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
《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笔试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书、2张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八、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393—6661593
0393—6665586
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1月24日
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一 寸 | ||||||||||
民族 | 婚姻 | 政治 | 联系 | |||||||||||
生源地 | 户籍 | 家庭住址 | ||||||||||||
毕业院校 | 所学 | 学历 | ||||||||||||
学位 | ||||||||||||||
毕业时间 | 学历 | 是否持有未就业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 ||||||||||||
在职人员 | 所在 | 现任 | 是否持有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 |||||||||||
报考单位主管部门及代码 | 报考 | 报考岗位及代码 | 笔试 | 成绩 | ||||||||||
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证明情况 | ||||||||||||||
个 | ||||||||||||||
本人 | 本人以上所填信息及提交的各类证件、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 |||||||||||||
学历审验意见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市委组织部门审核意见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意见 | |||||||||||
审验人签名: | 审核人签名: | 审核人签名: | 审核人签名: | |||||||||||
注:1.考生须用蓝黑墨水填写,不得涂改,所填信息一定要属实,否则取消考试及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濮阳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 2.联系电话要填写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如填写错误、关机、停机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耽误面试及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3.学历认证应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的查询结果。4.资格复审审核人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是否一致,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 行审核确认。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一份交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贴照片处 | |||||||||
身份证号 | 准考证号 | |||||||||||
报考单位主管部门 |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
放弃资格复审的申请和事由 | 申请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组织、人社部门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备注: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自行放弃资格复审的,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前3天,向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必须按该表格式内容填写),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五年内禁止参加濮阳市范围内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考 生 诚 信 承 诺 书
我已仔细阅读了《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向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作以下承诺,并自愿承担由本人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一、自觉遵守濮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政策规定。
二、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报名时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信息与招聘岗位要求的所需条件一致,且真实有效,符合招聘公告及招聘计划中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准确填写有效的联系电话,并保证在公开招聘期间联系畅通。
三、若本人自愿放弃面试前资格复审、面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一定按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自愿放弃申请书(表)。
四、考试不作弊或不找人替考。尊重监考人员和考官。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五、若有违反考录纪律或填报虚假报名信息等行为,一经查实,自报名起至录(聘)用期间的任何时候均可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主管机关取消笔试、面试、录(聘)用等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参加濮阳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
考生签名:
年 执业药师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