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妇幼保健院:
根据《福建省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婚前医学检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对你院申报的婚前医学检查服务项目进行考核。经考核,基本符合要求,同意你院延续开展婚前医学检查服务项目,换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开展婚前医学检查服务项目。
你院须在执业满一年后的三个月内,向我局提出一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校验申请。有效期满继续开展相关技术服务的,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开展的申请,逾期不校验或校验不合格,以及如期不提请有效期延续,将吊销《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