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国家医学考试网
各省医学考试信息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 浙江卫生厅 > 宁波 > 正文
有关对2014年度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中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开展执业注册的公告
来源:镇海区卫生人才网 更新:2014/12/18 字体: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有关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执业注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业注册需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粘有照片);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5.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6.医疗卫生机构聘用证明;

7.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办证用);

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

二、其他事项

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包括《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单或护士资格证书。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线为:专业实务77分,实践能力79分。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2.不得用劳务派遣合同、见习(实习)合同或进修合同代替聘用证明。

三、注册程序

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本单位需注册的护士开展注册工作,按要求收集申请材料,送至区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

附:1.执业护士注册申请审核表

2.医疗卫生机构聘用证明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相关文章
 双鸭山卫生网: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
 双鸭山医考网:关于领取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
 无锡医学考试中心:无锡市滨湖区关于公开招
 连州市医师考试网: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
 海南卫生考试网:海南省关于开展住院医师规
 四川医学考试中心:四川省关于招聘执业医师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