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卫计委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
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
考核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直属各单位,市有关单位:
现将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通知》(苏卫办人〔2015〕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具体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2015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报名采用个人网上报名(2015年2月10日至3月5日),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的方法。
二、报考人员于3月11日前,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提交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卫生局办理确认。各区卫生局完成初审后,于3月15日将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集中报我局职称办。逾期不再办理补报、确认。
三、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原则上不允许提前报考。各报名点要严格把好学历、职龄、报考专业审核关。
四、报考人员须按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通知要求提交相应报名材料
附件: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通知》http://www.jswst。gov。cn/jsswshjhsywyh/ywgl/jkcj/gzdt/2015/01/06162004876.html
南京市卫生局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