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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做好2015年度中初级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补充公告
来源:永州市卫生人才网 更新:2015/1/21 字体:
 

关于做好2015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县区、管理区职办,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卫计委、省人社局的最新有关2015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资格考试报名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部分要求进行调整和补充。具体通知如下:

一、关于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学历确认方法。须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打印带“二维码”的学历证明;如网上无法查询的,须提供报考人员人事档案中与报考学历一致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或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书(原件)。

二、关于审查程序。市职改办、市卫生局授权各县区、管理区职改办、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在所有要求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和《登记表》上相应位置签名、盖章。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协助报考人员在工作经历、初级职称聘任等方面造假的,凡经查实,属公立机构的通报其主管单位、属民营机构的记入机构诚信档案;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给予相应处理;是医师的,本周期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三、启用新的《登记表》。省卫计委、省职改办下发了新版《登记表》(附后),并从2015年起启用;老版《登记表》在2015年度报名中不再适用。

四、从2015年起,资格证书、《考试登记表》统一以邮政快递、到岸付款的方式发放,市卫生局不再进行现场发放,请报考人员认真、准确填写有关信息。

二、报考工作纪律

(一)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70元。由各县区、管理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代收交市卫生局开具财政收据到每个报考人员。除此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做好服务。从2015年起,报考人员全部在属地(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报名,市职改办、市卫生局概不接受个人报名。各县区、管理区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的经办人员要熟悉报考政策,对能够解答的问题尽量给予答复;对不能把握的问题要收集上报市职改办、市卫生局,统一给予答复。

(三)严把标准、认真审核。各县区、管理区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在对报考条件审核时,工作人员要严格掌握报考对象应达到的学历、资历、专业(资格)等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的相关证件和资格证书。具体审核人员要在所有复印件上签章并标注“与原件核对一致”字样;县区职改办负责人须在报考人员花名册(附件7)上签署审查意见、签名、加盖印章。各县区、管理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有报考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花名册报市职改办、市卫生局复核。市直医疗单位的审核办法参照以上执行。

(四)做好公开工作。市卫生局将报考政策在2015年1月13日永州日报第5版、永州卫生信息网上公开;各类表格也可在永州卫生信息网上下载。各县区、管理区要尽快以各种方式将报考政策传达到报考人员或其所在单位,做到应知尽知。

附:新版《考试登记表》

2015年1月15日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报名点:    报名序号档案号:

姓  名

 

性  别

 

国籍地区

 

考生照片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第一学历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及专业

最高学历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及专业

参加工作时间

本专业工作年限

现职称及取得时间

报考专业

 

级  别

手  机

报考科目

我已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考试报名条件等文件,清楚并理解相关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等有关文件规定,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

三、如资格审查发现虚假情况或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的,愿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接受相关处分。

报考人(本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报名资格审查

单位意见

经审核,该同志所提供的学历、资历真实、准确。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章)

市州卫生职改部门资格审查意见

经审查,该同志所提供的学历、资历真实、准确。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章)

发证审查

市州人社职改部门资格审查意见

经审查,该同志所提供的学历、资历真实、准确。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省资格考试   部门意见

该同志经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规定科目成绩合格。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章)

考试日期

资格证书编号

省职改办会同省卫计委职改办发证审核意见

经审查,该同志所提供的学历、资历真实、准确。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章)

经审查,该同志所提供的学历、资历真实、准确。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章)

颁发资格 证书部门 意见

该同志具备  资格。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章) 

一、填表注意事项:

1、此表用A4纸双面打印,交单位审核盖章。

2、此表所有栏目签名、盖章均须齐全,否则省职改办不予受理。

3、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4、发证后,考生应将此表交回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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