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市考试院将于2015年1月24日起另有重要考试任务,经协商,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我市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深卫计人事〔2015〕4号)中规定:“二、报名办法(三)市考试院设立报名点(见附件6)负责其他医疗机构(包括社会医疗机构各医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和民政、公安、司法、军队等其他系统所办医疗机构及驻深医疗机构等)的现场资格审核、报名确认。如所在区属报名点同意在其报名点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报名确认的,考生也可在辖区报名点办理。” 如有因某些原因还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名确认的考生,可于2015年1月26-28日到本辖区的区属报名点办理(具体地址见深卫计人事〔2015〕4号的附件6)。 2015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