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城医院:
你院提交的关于变更执业地址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材料及组织专家现场验收合格后,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委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的执业地址变更为:龙岗区龙翔大道5132号、龙城街道龙城晨光路128号。
二、你院的医疗用房如涉及规划、国土、消防、环保等问题时,应取得各专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并按其意见办理。
三、请你院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我委办理变更登记注册。
此复。
市卫生计生委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