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相关医疗机构及相关办理人:
曾于2014年12月19日之前以护士“执业证书证明”(A4纸)换领《护士执业证书》的办理人,现可凭本人身份证及接收凭证,前往丰台区人民政府企业服务大厅,领取换发的护士执业证书。
自2014年12月20日后提交办理换领护士执业证书的办理人,领取证书时间另行通知。
丰台区人民政府企业服务大厅办公地点:丰台区菜户营东街乙362号,乘坐351路49路676路844路937路 到 菜户营桥南 下车步行200米即到。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00 13:30-16: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63394467。
丰台区卫生计生委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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