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纪念“5.12”国际护士节,弘扬南丁格尔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为护理事业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展示护理工作者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职业风范,激励广大护理人员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勇于奉献,经区卫生计生委研究同意,石景山区医学会定于“5.12”国际护士节之际,开展石景山区优秀护理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评选优秀护理工作者 (二)召开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暨优秀护理工作者表彰大会。
二、评选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护理人员。
三、评选名额
石景山区优秀护理工作者100名
四、评选条件 (一)热爱护理工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服务意识强,态度热忱和蔼,关心体贴病人,在护理服务方面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并得到同行和病人的普遍好评。 (三)本单位在册在岗且连续从事临床护理服务工作5年以上(含5年,含合同制护士),且事迹突出。 (四)专业理论知识丰富,护理技术操作娴熟,业务水平高,成绩显著。 (五)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医疗卫生工作中,表现突出。 (六)三年内未发生护理差错事故。
五、工作安排 (一)推荐阶段: 各医疗机构按照本单位注册护士人数的3%的比例推荐优秀护士,并在单位内公示后上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优秀护士推荐工作由石景山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统一部署,各医疗卫生机构于2015年4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区医学会。 (二)评审阶段:区医学会成立优秀护理工作者评审委员会,对上报材料进行审定, 评选出优秀护理工作者100名,并在石景山区卫生信息网上公示。 (三)表彰阶段: 2015年5月护士节期间召开纪念“5.12”国际护士节暨优秀护理工作者表彰大会。
六、工作要求 (一)评选活动对树立典型,激励先进,调动广大护理人员积极性,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评选工作。
(二)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要严格评选条件,注重向临床一线护士倾斜。推荐的先进个人要事迹突出,确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示范性。 (三)各推荐单位和参评人员要认真填写《石景山区优秀护士推荐表》,内容真实完整,主要事迹突出。4月10日前将《石景山区优秀护士推荐表》和《石景山区优秀护士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区医学会,逾期视为无推荐。
联系人:武凤娇 联系电话 68635049
电子邮箱:WFJ1928@163。com
附件:石景山区优秀护士推荐、汇总表
北京市石景山区医学会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