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疗卫生单位及广大考生: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0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吉林考点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阶段 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11日9时—3月20日24时
(二)网报要求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医政医管”的“医疗机构与医师”栏目下查询,国家卫生计生委网址:http://www.nhfpc。gov。cn;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查询,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www.med126.com/wsj/" target="_blank">http://www.med126.com/wsj/。请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防止因网络拥堵而错失报名机会;
2.考生可自行上传或现场采集照片,自行上传的照片要求: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佩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3.考生需妥善保管个人用户名和密码,并对个人密码的使用及安全负全部责任。
(三)中医特别提示
1.按照《吉林省关于合并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考点的通知》(吉卫医考办发[2014]4号)文件要求,医师资格考试中医类别(含中西医结合专业、民族医专业)考点确定为三个,其中吉林考点承担吉林地区、延边地区、白山地区、长白山管委会的考生考务工作(包括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实践技能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发放合格考生医师资格证等工作);
2.2015年设傣医和朝医考试。
第二阶段 现场审核
(一)审核时间:2015年3月23日—4月10日
现场审核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一般不接受补报名。
(二)审核地点
1.吉林市医学会
⑴市直及其它医疗卫生单位;
⑵中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⑶延边地区、白山地区、长白山管委会中医类别考生;
⑷昌邑区、船营区、龙潭区、丰满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和永吉县的医疗卫生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吉林市医学会进行现场审核(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2.外县市审核
为方便广大考生,体现服务基层便民的工作作风,吉林市医学会将组织考务人员分别到桦甸市、磐石市、舒兰市、蛟河市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地点请考生提前咨询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3.吉林市医学会地址:吉林市船营区北京路156号,市政府北京路门西走50米,金筷子海鲜自助旁;
4.咨询电话:0432-68066857。
(三)需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下载打印附件2)。试用期起止时间为:2014年1~7月至2015年1~7月,必须加盖红色公章(样式:2014年3月-2015年3月或2014年6月-2015年6月);
4.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及全日制中专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名成功后打印 “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7.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红色公章;
8.外省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报考医师资格考试需同时提交:①报到证或派遣证②中国高等学历认证报告书;如无中国高等学历认证报告书的考生可在审核现场由考点工作人员帮助进行网上查询。
注1:所有材料用曲别针别好,装入自行准备的新档案袋内,并下载《吉林市考点考生信息表》(附件3),填写完成后黏贴在档案袋正面。
注2:装入档案袋的材料前后顺序为: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资格证书原件、执业证书原件、试用期考核证明及各种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携带过期身份证的考生不予审核。如果报名时存在正在办理有效身份证明等特殊原因的,必须提交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有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的、正在办理有效身份证的证明来办理报名手续,证明原件由考点保存两年;发生曾用名的考生需携带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助理、执业的考生需提交合法医疗机构许可证和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已取得助理资格报考执业的考生可开具注册地点的医疗机构或诊所的医疗机构许可证和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中医类别考生还需提交具有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的医疗机构许可证;口腔类别考生还需提交具有口腔资质的医疗机构许可证;
3.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只在报考当年有效;
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必须具有助理执业证书,并且执业证书内的执业地点与试用期合格证明上的执业地点需一致,方可按规定进行报考;
5.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姓名、性别、证件类型、民族、证件编号、出生日期、国籍、报考学历、学习形式、毕业学校、毕业专业、毕业年月、毕业证书编号必须和原件完全一致),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若报名信息与审核后的事实不符,或持虚假证件进行报考的,一经核实,将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08〕3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6.考生需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实践技能考试和综合笔试,携带过期身份证的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如考生证件丢失,必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明和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方可参加报名及考试,户籍证明需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方可视为有效;
7.根据《执业医师法》和《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吉林考点为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组织机构,从未举办各类与考试相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也不委托其他机构开展此业务。
第三阶段 考试时间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
2015年7月1日—7月15日,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吉林市医学会网站通知。
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5年9月12日、13日两天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资格考试:
2015年9月12日一天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吉林市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