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区、街道卫生监督机构对全市3133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覆盖率为100%。共对1039家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予以记分,共计记分4942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给予了989宗行政处罚。积分情况已作为医疗机构年度医疗质量评估和年度校验的重要依据之一。现对被记分累积10分以上(含10分)的156家医疗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希望上述医疗机构引以为戒,遵纪守法,认真整改,为深圳市民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附件:2014年度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积10分以上(含10分)的医疗机构名单一览表.doc 市卫生计生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