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卫生计生委关于
开展省下放管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换证暨集中校验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机构监管,做好省下放管理医疗机构的承接工作,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报送医疗机构管理权限调整承接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对省下放管理的47家二级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开展执业许可证换证暨集中校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暨集中校验工作提交材料
1.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及《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各一式两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使用证明;
4.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医疗机构人员名录及相应的专业技术证书复印件(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辅助科室卫技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放射、超声、检验技术人员应同时提交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6.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医师、护士及相应设备对应关系表;
7.医疗机构《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
8.医疗机构消毒(中心)供应室合格证复印件;
9.校验期内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情况登记表;
10.本单位开展的一类医疗技术目录及二类、三类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准入证明及工作开展情况;
11.环保部门出具的污水终末质量检测报告;
12.药品目录、规章制度等有关材料;
13.医疗机构前三年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⑴业务工作情况;⑵接受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⑶发生的医患纠纷、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⑷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变更情况;⑸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
二、换证暨集中校验工作审批程序
1.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按照规定管理权限下放到我市的各医疗机构务必在2015年5月30日前向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提出换证暨集中校验申请,并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所有证书及合同协议资料复印件须有“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医疗机构人员名录、前3年工作总结等材料须加盖本医疗机构公章)。
2.换证暨校验同时涉及医疗机构许可证登记事项(医疗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核对床位、诊疗科目等)变更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我委将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并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于2015年6月上旬集中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标准的医疗机构,我委将集中换发新证;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给予暂缓校验;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验收的,依法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换证暨集中校验工作要求
1.各医疗机构要加强依法执业意识,对照相关《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及评审细则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整改,规范执业行为,做好验收准备工作。请及时上报申请材料,过期我委不再单独受理。
2.消毒供应中心(室)达不到基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实行一票否决,不能通过校验,请各单位对照相关标准做好自查。
3.《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事项注册书》、《医疗机构科室分布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名录》、《诊疗科目、医师、护士及相应设备对应关系表》、《校验期内因违法违规执业接受处理情况登记表》等相关表格请登录到洛阳卫生网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它类许可事项中自行下载。
联 系 人:廉继红
联系电话:63322521 63917973
附件:省下放管理权限的医疗机构名单
2015年5月14日
附件
省下放管理权限的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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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吉利区人民医院 洛阳石化医院 |
伊川县人民医院 伊川县中医院 |
栾川县人民医院 栾川县中医院 |
洛宁县人民医院 洛宁县中医院 |
汝阳县人民医院 汝阳县中医院 |
新安县人民医院 新安县中医院 |
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 |
偃师市人民医院 偃师市中医院 |
嵩县人民医院 嵩县中医院 |
宜阳县人民医院 宜阳县中医院 |
孟津县人民医院 孟津县中医院 |
孟津县公疗医院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洛龙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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