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万荣袁氏齿科医院执业许可公示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准予万荣袁氏齿科医院行政许可。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至10月9日,如有问题请于运城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科联系。
联系电话:0359—2660011
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