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卫医教〔2015〕263号
大同市卫生局
关于开展2015年度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办理
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同煤医卫中心、各级医疗机构:
现将开展2015年度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提交的材料
(一)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网上下载,表格1-6项内容必须填全);
(二)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A4纸);
(三) 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
(四) 专业学习中满8个月的临床实习证明及复印件1份(A4纸);
(五) 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及复印件1份(A4纸);
(六) 申请人6个月以内的健康体检证明(二级以上医院出具),拟注册医疗机构体检证明无效;
(七) 护理学会入会申请表2份(大同市卫生局网站下载)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红底照片8张(制证照片需与成绩合格证明照片一致);
(八) 劳动合同(统一格式,在卫生局网站下载服务栏目下载)
(九) 外省院校毕业的大专以上需提供网查学历证明;中专需提交学籍档案;
(十) 各县区卫生局,各医疗机构需提交《大同市2015年度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办理汇总表》(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2015年度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办理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31日(星期六、日休息),过时不候!
三、注册地点
大同市卫生局医教科(三医院岗东,商业银行14楼)。
四、有关要求
(一)护士执业注册是根据《护士条例》和《行政许可法》进行的准入管理工作,更是涉及护士就业上岗的民生工作。各县区卫生局、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护士执业注册工作,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严格注册条件,按要求进行材料初审、统计和信息录入,按规定时间上报,提高行政效能。
(二)根据《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山西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加强合同制护士聘用管理,稳定护士队伍的指导意见》(晋卫医政〔2014〕19号)文件精神,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把合同制护士的聘用管理与医院运行评价相结合,与护士执业注册行政许可相结合,对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不予办理护士执业注册。
(三)各县区卫生局要依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申请注册人员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填写《山西省2015年度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办理汇总表》加盖公章(一式2份)同时附电子版于办理注册时报送市卫生局医教科。
(四)护士注册材料由各县区卫生局及各医疗机构统一报送,个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永杰
电 话:0352-5193149
附件:1.山西省2015年度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办理汇总表
2.山西省护理、助产专业学生临床实习证明
大同市卫生局
2015年9月21日
大同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5年9月21日印发
附件1:
山西省2015年度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办理汇总表
市 县(市、区) 填报单位(盖章):
序 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初审情况 | 备注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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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附件2:
山西省护理、助产专业学生临床实习证明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籍 贯 | 民族 | 身份证号 | |||
拟毕业学历 | 专业 | 在读学校 | |||
实习机构名称、地址、邮编及登记号 | |||||
实习时间 | 年 月 日至年月 日 | ||||
实习期间学 习工作基本 情况 | |||||
实习期满 考核情况 | 实习机构 实习机构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备注 |
注:本表由实习机构填写、学生所在院校统一管理,毕业时随学历证书发给学生本人,作为护士执业注册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