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4年度护理学(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已公布,现就证书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请各主管部门、单位根据青人社考函〔2015〕16号文件要求汇总办证材料后统一到市卫生局政工科办理(地址:行政服务中心东楼1312房间)。
时间:2015年3月12日- 13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附件:青人社考函〔2015〕16号
胶州市卫生局
二○一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