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工作需要,2016年我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护士20名。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10人,大专10人)、护理专业、本市户籍生源及婚迁本市户籍的2016届、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且本次常熟市卫生系统招聘考试中面试、笔试成绩均合格,两证具备(毕业证书及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作风正派,品行良好;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热爱护理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护理专业知识扎实,护理实践能力较强。
三、招聘方式
1、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应聘报名表,并提供近期同底免冠一寸
照片2张。
2、报名时间: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15日,08:00-16:30。
3、报名地点: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处(海虞南路68号)Tel:52925023
四、录用
1、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分者),统一到指定体检地点集中体检。
2、医院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录用的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择优递补。
3、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在本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时,请用书面署名材料或直接到我院监察审计室(电话:52706843)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示负责,对不署名的一般不予受理。我院监察审计室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并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4、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发出《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五、待遇
合同期内按规定享受薪酬,医院按规定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
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